一是治超例会常态化。树立周五治超例会制,即每周五下午交通、公安等治超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会议,对上、下周治超作业进行小结和安置;二是联合管理常态化。交通、公安、公路、行政法律等首要治超单位抽调32人组成4个法律中队,长时间展开联合治超,改动以往短期突击联合治超形式,且每中队均设置1名治安警,便于及时协谐和处置阻遏法律、暴力抗法等事情;三是联合处理常态化。本着便民、利民的准则,交通、公安、公路、行政法律等首要治超单位在治超站固定站点建立联合作业,会集处理车辆,做到便民高效;四是领导带班常态化。交通、公安、公路首要治超单位主管、分管领导实施周值勤制,和谐处理联合治超突发事情和监察联合治超作业。
(原标题:[安徽]蚌埠市交通部门“四化”推动常态治超-安徽-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