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中国证券出资基金业协会存案,契合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创业出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(2020年修订)》关于创业出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则,适用下列份额约束:经过买卖所会集竞价减持的,到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,出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 60个月的,创业出资基金在恣意接连30个天然日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越公司股份总数的 1%;经过买卖所大宗买卖减持的,到初次揭露发行上市日,出资期限已满 48个月不满 60个月的,创业出资基金在恣意接连30个天然日内,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越公司股份总数的2%。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、送股、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、配股等股权变化事项,该股份数量、持股份额将相应进行调整。
股票的,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,并经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买卖日予以布告,在相关信息发表文件中发表减持原因、拟减持数量、未来持股意向、减持行为对公司管理结构、股权结构及继续运营的影响。若公司上市后产生派息、送股、本钱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,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;